(1)学历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,具有5年以上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、高校、科研单位从事研发、管理的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,并取得突出业绩。
(2)申报人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。
(3)申报人应为申请日期前两年期间引进到我省创业,创办企业应于上述期间内注册成立,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(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)的员工缴纳社保费。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(担任董事长、总经理等职务,不包括监事,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)。
(4)创办企业符合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,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,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,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。
约谈企业进行现场问询、沟通诊断
讨论提出申报的具体方案
逐项把关申报材料,包括所有附件、证明材料的审核
申报材料内容及时修改、完善
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
实时掌握审批动态,反馈给企业
项目公示,办理证书领取、拨款手续
验收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