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“培育一批‘专精特新’中小企业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“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”、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,在“十四五”时期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,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(统称两部门)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。 从内因来看,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庞大、贡献突出,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,但面对宏观经济下行、去杠杆、去产能等因素的影响,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加大。中小企业作为制造业产业链中的重要参与者,对市场需求反应灵敏。我国构建“国内国际双循环”发展格局,根本要求是提升供给体系的创新力和关联性,解决各类“卡脖子”和瓶颈问题,畅通国民经济循环。通过扶持专精特新企业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,是服务“双循环”格局的重要举措。
企业可以享受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,降低其运营成本,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提升企业资质和无形资产、信誉度与知名度,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。
整合上下游资源,有利于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、提升产业链稳定性。
国家、省、市级多项优惠贷款政策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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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管理项目通过后相关事宜